1、 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在本网站
1、 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在本网站(点击查询)。也可凭准考证号最后七位拨打声讯电话16883854查询此次考试成绩。三门笔试成绩合计达180分,并且现场考试成绩达60分即为合格,-1表示缺考,-2表示违纪。
2、 省属考点考试成绩合格者,于3月14日至3月16日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2:00—5:0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各报名点办理资格证书,为提高效率,请提供资格证书最后五位编号(DZG2010JSXXXXX)。南京市考生的办证时间同省属点考生,请至原报名地点领取证书。其他各市考生办证日期请与当地旅游局联系。外语增考考生考试合格后需收回原有《导游员资格证书》,统一上缴省局办理换证手续。
3、如有考试信息需更正或考试成绩需核查的考生,请于2月28日前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当地旅游局登记。成绩核查考生请认真阅读复查须知,并需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(见附件)。
4、参加2010年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新考考生成绩未全部通过者,成绩不再保留,可于2011年9月初办理重新考试报名手续,具体考试信息请于2011年6月登录江苏旅游政务网查询。
成绩复查须知
1、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,可以凭成绩核查申请表及准考证向当地旅游局申请复查成绩。
2、复查内容:考生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;试卷登分、核分是否正确;有无漏改、错改;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。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,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。
3、复查时间: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,可在成绩公布后20天内(2011年2月28日前)向所在市旅游局提出核分申请,省属考点考生可直接向江苏省旅游局人教处提出申请。
4、各市旅游局应于规定截止时间5天内将申请复查笔试名单汇总上报至江苏省旅游局人教处,现场考试成绩由各市负责核查和回复,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,其复查工作原则上只受理一次。
5、江苏省旅游局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,如实准确记录复查试卷的情况并及时将复查结果反馈给各市旅游局。
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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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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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考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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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语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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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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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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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场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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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考试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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座位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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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查询科目
(在所选科目后打√) |
导游服务技能( )、导游法规知识( )
导游基础知识( )、导游现场考试(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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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
事项
(本栏由申请人填写) |
本人因对考试成绩异议,特申请对 年江苏导游资格考试 (科目)申请复核。
申请人:(签字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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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
旅游
部门
意见 |
(签字、鉴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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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核
结果 |
核查人:(签字)
核查单位:(公章) 年 月 日 |